应用数学学院尝试基础课期末考试方式改革

文章来源:       时间:2010年07月12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伴随着“探究式教学方法在数学类学科基础课教学中的探索与实践”教学改革项目的深入进行,应用数学学院本学期在09级两门数学类学科基础课(数学分析与高等代数)教学过程中开展了四次数学沙龙活动。作为数学沙龙活动的一部分,学院决定本学期对学科基础课中的《数学分析(2)》课程进行期末考核方式改革试验。尝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申请参加面试的同学需在面试前提交一篇探究性学习论文,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数学沙龙报告中获得优秀的同学可直接申请面试。此次考试方式改革的目的是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提高学习兴趣,夯实专业基础。

按照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学院成立了数学分析课程考核答辩小组,小组由院领导和数学分析任课教师组成。《数学分析(2)》课程任课教师任开隆教授担任答辩小组组长,成员包括:米洪海教授、梅兴平副教授、陈培慈教授、陈景林教授、侯健教授、常晶老师。

经过数学分析课程考核答辩小组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认真审核,最终确定本学期7位同学具有面试资格。

7月5日晚,在丽泽楼D101,数学分析课程考核答辩小组对申请的同学进行面试答辩,答辩历时近四个小时。答辩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所要求的内容和提交的论文内容,两部分内容分值各占50%。

经过课程考核答辩小组最终评议,确定7位同学的答辩成绩,并对答辩成绩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按照考核实施方案的规定,参加答辩的7位同学均可以参加本学期《数学分析(2)》课程期末笔试,期末笔试成绩与答辩成绩二者当中取高者为最终的期末成绩。这些同学也可以选择不参加该课程的期末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期末考试成绩。

目前,我校正在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明确倡导和鼓励实行多元化考试方式。学院将在总结本次考试改革试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后于下学期向其他学科基础课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