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09月20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学院(部)及全体同学: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广东省教育厅向我校下达2018年国家奖学金名额19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535个,国家助学金名额将根据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下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及我校制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进行。

二、参评对象

1.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全体大二、大三和大四在校学生,上学年专业成绩排名10%以内;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上学年认定通过的大二、大三和大四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年专业成绩排名50%以内;

3.国家助学金参评对象为本学年经广东省教育厅认定通过的四个年级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将于广东省认定结果出来后公布)。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不在参评之列,国家另设有专项奖学金。

三、申请办法

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点击“奖学金”,选择其中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由院部统一填写,必修课门数限2017-2018学年),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供评审。

1.国家奖学金上传证明材料要求:

(1)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应用数学学院版】(含佐证照片,电子版)

(2)附件5-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表(电子版)

附件4、5电子版编辑好文件名“学号+姓名+申请奖项”压缩作为附件上传,如上传失败,可将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32772616@qq.com。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含学院励志奖学金)填写要求:排名情况由学院统一填写,申请理由中的家庭情况和在校表现等要填写详细,不可简单应付了事,不认真填写者影响评比,责任后果自负

四、申请时间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即日起至9月25日中午12:00

2.国家助学金:待广东省教育厅对我校报送的申请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出来后另行通知。

五、奖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本学期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本学期一次性发放;

3.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左右,分两个学期发放。【已默认所有贫困生都申请,仅需等通知网上填写资料,无需交表】

4.学院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本学期一次性发放;

评审结果获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立即发放。

六、补充说明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为国家级综合型奖项,参评对象为上学年在册学生、且本学年也已正常缴费注册的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从上学年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中,结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择优评选;国家(学院)励志奖学金从上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按“学习成绩优先”原则择优评选。有违纪处分,有不及格科目【包括通识选修课】,有2次及以上旷课记录的同学不在评选之列。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为国家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3.逾期未提交申请表或未登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申请材料要求十分严格,所以,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合规的,取消参评资格

5.上学年挂科达3科及以上者,取消国家助学金的参评资格;

6.上学年受到纪律处分,或仍在留校察看期内的学生,取消参评资格;

7.转学院的学生,一律向新学院(部)申请奖学金,占新学院(部)的奖学金名额。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我国大学生的最高荣誉,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所以,各学院(部)在评审过程中务必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人:学生资助中心 陈老师,咨询与监督电话:6126792

应用数学学院 温老师,咨询与监督电话:6126567

投诉信箱:xueshengzizhu@bnuz.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   附件1: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供学生在数字化服务大厅申请用)

3.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供学生在数字化服务大厅申请用)

4.   附件4:[应用数学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电子版】

5.   附件5: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表【须申请人填写电子版】【填写电子版】

6.   附件6:应用数学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和候选人名单

7.  附件7:应用数学学院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2016年9月10日【修订】

                                                                                                                                                   

应用数学学院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