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师(珠)教文〔2020〕1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防控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制定学院防控疫情期间线上教学方案实施细则,以指导学院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及其他教职员开展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学工作的影响,为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学院会根据学校对线上教学工作方案的适时调整进行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一、成立学院线上教学专项工作小组
组 长:米洪海
副组长:侯健、刘冰
成 员:李金权、高文华、胡春华、苑飞、吴春松、马胜敏、包孟红、温永川
秘书:马胜敏
二、工作原则
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与学改革创新,推进教学方式变革,采取“开学不返校,网教不停学”模式,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学生灵活学习。确保按时启动线上教学,并努力保持教学进度、保证课程容量,做到标准不降、内容不减。
三、线上教学
(一)多种方式开展线上教学
1.直播
任课教师按照课表上课时间,通过直播平台(如雨课堂或教师熟悉的其他平台)或学校安排教室内的直播设备直接进行课程讲授,可以是视频直播,也可以是语音直播,学生实时收看或收听。
2.录播
任课教师事前录制好每周的授课视频,或者配合PPT录制好讲解语音,上传到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其他视频网站,学生在指定教学周内完成自主学习。教师在课表上课时间远程答疑和辅导。
线上教学不等同于在线直播教学一种方式,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教学方式,以达到教学效果为目的。除了在线直播外,也鼓励录播方式,例如,“PPT+语音”、“PPT+远程会议”、“录制视频/音频+在线辅导”等多种方式。鼓励教师不拘一格,开展教学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线上教学方式。
(二)多种平台支撑线上教学
学校提供网络教学平台、雨课堂两种线上教学保障手段,并为任课教师提供培训材料、使用手册和在线帮助。学校还搭建了公共教室内直播平台供需要板书且居住在校内的教师申请使用。建议任课教师采用多种平台实现线上教学。
(三)多种资源保障线上教学
根据课程教学需要,任课教师可充分利用教育部推荐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和广东省推荐的其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各教学单位充分动员教师通过多方渠道搜集优质教学资源,优中选优。任课教师做好课程教学管理和指导。
(四)线上教学参考方案
本方案中提到的课程包括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全部本科生课程。按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分别进行要求。任课教师应兼顾课程目标和学生条件设计适宜的在线教学方案,并须在课表上课时间直播或进行远程答疑和辅导。
建议参考以下几种方式的线上教学:
1.理论课程
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特点,须在以下方案中选择适合课程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学生返校前的线上教学工作:
(1)利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移动互联社交媒体。教师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微信群、QQ群、公共邮箱、网盘等提前上传课程大纲、教学日历、PPT讲稿、视频、音频等教学资料,按教学进度下发资料、布置作业,引导学生在相应教学周内线下自学、完成作业,师生共同在网络教学平台或微信群、QQ群线上讨论答疑。原则上每门课程学生的周学习时间不少于该课程教学计划规定的周教学时间。待学生正式返校后进行阶段性复习总结,恢复正常课堂教学。
(2)利用学校公共教室直播平台+移动互联社交媒体。目前同时支持50间教室同时开展直播,需提前申请。适用于需要大量板书的课程教学。
(3)利用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因材施教,选择与本课程高度匹配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供学生修读,任课教师做好答疑、讨论与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
(4)利用直播课堂的授课方式。任课教师在课表原定的时间、选择合适的地点,使用雨课堂或学习通、爱课堂、课堂派、ZOOM、钉钉等教学平台和工具软件,开展线上直播教学。此前教学过程中已使用过此类APP的教师,可以通过自己熟悉的工具软件进行线上直播教学,但需自主完成基础数据搭建工作,此前未接触过相关教学工具软件的教师,建议使用雨课堂。学校部署雨课堂专业版,同时导入本学期教师开课和学生选课信息,教师打开授课PPT并开启雨课堂授课,进入自己的班级进行课程建设并实施教学,学生可以通过微信或网页版接收授课语音、视频和PPT。任课教师应做好直播平台崩溃的预案,准备多种线上教学形式,每位教师一定要准备一套保底的线上教学方案。
2.实践环节课程
(1)实验课程
对于需要在实验室才能完成的实验,应优先采用线上虚拟仿真实验平台教学。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http://www.ilab-x.com),如能选择到适合本课程的实验教学项目,则可替代现有课程的部分实验。
对于学生可以自行在课后完成的实验(例如一般的上机实验),应编制实验指导手册,制定详细的实验要求,指导学生线下完成。
除此以外的实验课程,可申请暂缓开课,待学生返校时间确定后再另行制定补课方案。
(2)实习、实践、实训类课程
原定教学大纲全部是实习、实践、实训教学内容的课程应暂停,重启时间视疫情发展另行通知。
原教学大纲内包含理论讲授内容的课程须按照上述理论课程要求,优先完成理论内容的在线教学。
(3)毕业论文(设计)
延期开学期间指导教师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加强与学生的线上交流,要求学生按照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进度要求开展工作。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关于毕业论文答辩环节的具体安排。
3.暂时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
确实暂时无法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应在不影响学生毕业且征得修读该课程学生同意后暂缓开课,待学生返校时间确定后另行制定补课方案,须经任课教师申请、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任课教师应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全力投入,高标准执行。教学单位负责人和教学骨干应积极发挥作用,科学合理地安排开设课程。
对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及时和必要的帮助,确保“一个学生也不能落下”。线上教学不能以“自学”替代“教学”。不论采取哪种方式,任课教师都要充分备课,加强对学生的在线辅导。学生的选课结果和最终获得课程成绩的权限,以教务系统中的选课结果为准。学生参与线上教学与否,不作为选课、退课的依据。
线上教学活动的组织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任课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任课教师须认真细致开展工作,确保线上教学安全。
(二)工作进度及分工安排
1.2月24日前线上教学前期准备
任课教师:
(1)2月16日前,确定所承担教学任务的线上教学方式、班级联系方式或暂缓开课调整方案,并上报学院。任课教师须准备多种教学手段,确保所有学生能够参与教学。
(2)2月19日前,围绕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按照线上教学持续到4月26日的预案,规划课程线上(返校前)、线下(返校后)讲授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科学制定教学日历、过程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方案,与班级联系方式一并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相应模块发布。其中,教师须在“课程建设->基本信息->教学日历”模块中填写班级联系方式,以便学生查阅。注意:可在“编辑教学日历”界面上传微信群二维码图片,其有效期为7天,请及时更换过期的二维码图片。多人共同讲授的课程,须由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共同制定教学大纲。
(3)2月23日前,强化教学资源建设,为线上教学做充分准备。在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前,应充分考虑学生无法领取教材的实际,搜集现有优质平台等上的优质资源,依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制作好足量的视频、音频、PPT、电子教材(讲义)、扫描和翻拍的图片、作业等线上教学必备的教学资源并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所采用的其他线上教学平台。任课教师务必注意:不得上传与教学无关或违反国家、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文件。
(4)2月23日前,对不熟悉线上教学软件使用的教师,必须根据选择的线上教学方式参加相应平台培训,熟练掌握各种功能和使用技巧。已经具备相关软件和资源平台使用经验的教师也要提前准备,探索与线上教学相适应的全过程考核方式,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学生:
(1)2月17日前,及时报告居住地环境,积极准备参加线上教学,如有困难,应如实提出。
(2)2月23日前,根据所选课程的联系方式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根据任课教师要求,下载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等上的各类教学资料。
2.2月24日-3月1日线上教学测试、准备阶段
任课教师:
(1)按原课表上课时间,组织教学班所有学生进行线上教学测试。
(2)测试本课程拟采用的所有线上教学手段和平台的可用性。
(3)向学生说明调整后的线上教学安排。
(4)及时向学院线上教学专项工作组反馈问题,包括未上线学生情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5)原则上,测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
学生:
(1)按原课表上课时间参加所在课程的线上教学测试。
(2)按任课教师要求提前下载所需教学资料。
(3)如实向任课教师反馈线上教学所遇问题。
3.3月2日线上教学正式启动
任课教师:
(1)按照教学周次及调整后的教学安排按时保质完成教学任务。
(2)认真细致做好线上教学准备,注意线上教学安全。
(3)以此为契机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好在线课程。
(4)注重过程管理,严格考核要求。教学过程中,应对线上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课程考核可通过线上工具开展作业、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过程性学习和考核记录,并以此作为教学检查的佐证材料。
(5)在线上教学期间,如果发起需要学生在线参与的直播、练习、音视频会议等活动,应在原课表限定的时间内实施,以免造成不同课程之间的冲突。
(6)不得以仅仅给学生发资料自学来替代线上教学,不论采取哪种教学方式,均要在课表上课时间加强对学生的在线辅导。
(7)对于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要充分考虑因线上学习条件不便带来学习效果差异,加强辅导和寻求替代方案,避免出现学生单纯因为学习条件不便而造成考核成绩差异的情况。
学生:
(1)积极主动按照原课表及课程线上教学安排进行学习。
(2)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应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接受任课教师其他形式的教学指导。
学院将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制定线上教学课程质量的监督与指导方案,并形成由任课教师、学生、学院领导、教学督导、教务员、辅导员、班主任共同监督管理的联动机制,全面监控教学和学习过程,提升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确保线上教学质量。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应用数学学院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