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四条:学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如毕业后半年内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补发学士学位证书,逾期不予补发。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类型
本次考试分为四类:普通类学位外语考试、艺术类学位外语考试、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和日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
2、报名范围
3、报名资格
普通类学位外语考试:普通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425分且拟申请学士学位者。
艺术类学位外语考试:艺术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318分且拟申请学士学位者。
英语专业学生须报考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
日语专业学生须报考日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
4、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0日下午16:00~2018年9月30日晚24:00止。
5、报名方法
登陆教务处网页(http://jwc.bnuz.edu.cn/),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网上报名”,选中某类学位外语考试名称前的方框,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再点击“确定”按钮,提示报名成功即可。
5、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0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6、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8年10月17日-10月19日上班时间,由各学部(院)教务老师负责发放准考证。
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