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师(珠)校发〔2014〕52号)之规定,学校即将开展2016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限于2016年内我校教职员工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和发表的科研成果。已获得学校资助的成果不予奖励。
二、各单位将申请奖励的成果信息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的样式录入。
三、申请奖励的成果须报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版权页等(CNKI数据库可检索的论文无须提供);英文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
四、各单位统一报送成果材料和成果统计表(统计表须报送电子及纸质盖章版)至科研处。报送时间截至2017年3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6126553。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科研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