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用统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学生第四学期离校手续办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9年04月18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为了做好应用统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学生第四学期结课后的离校工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该专业学生必须在第四学期结课前办理相应的离校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籍变动手续

1.办理保留学籍的情况。确定出国学习学生必须在“应用统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学生学籍变动意愿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学籍变动表”)勾选“出国学习”选项,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审批表》(见附件2)。学院汇总后将上报学校教务处,为出国学生统一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2.办理休学(延期学习)的情况。学生计划通过2+2项目出国,但目前因各种原因未达到出国条件,且自愿选择以“延期学习”方式继续留校学习的,必须在“学籍变动表”勾选“休学(延期学习)”选项。学生须自行在第四学期结课前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之后每学期开学初第一周在教务系统里申请办理“延期学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校教务处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的“延期学习毕业生回校修读课程申请流程”。

已办理“休学(延期学习)”但又想转入应用统计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在第五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复学”和“转专业”手续。

3.办理转专业的情况。确定不出国且留校继续就读于应用统计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学籍变动表”上勾选“转入应用统计学专业”选项。学院汇总后上报学校教务处,为不出国学生统一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应用统计学专业。前两年修读课程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课程互认管理办法》(见附件3)的相关规定进行学分互认。学院将学生编入其他教学班组织教学活动。

4.没有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应学籍变动手续的学生,学院将统一上报名单至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做“注销学籍”处理。如有学生没有办理任何学籍手续擅自离校的,学院将依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见附件4)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安排

本学期教学安排为12周,在完成期末考试且办理完成学籍变动手续后,学生即可离校。为了更规范结课后至暑假之间的学生管理工作,所有学生必须填写《应用统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学生安全须知》(见附件5)。学生须如实将个人学业计划、离校后安排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告知家长,并由家长填写《应用统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第四学期学生离校家长告知书》(见附件6)。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应用统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学生学籍变动意愿表

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审批表

附件3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课程互认管理办法

附件4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附件5 应用统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学生安全须知

附件6 应用统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第四学期学生离校家长告知书

附件7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中外联合培养本科双学位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应用统计学2+2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第四学期离校手续办理的通知(盖章版)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应用数学学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